一、變更前的準備
明確資質要求:新技術負責人應具備深厚的相關專業(yè)背景,熟練掌握實驗室各類檢測技術和方法,對前沿技術趨勢有敏銳洞察力,還需具備良好的管理經驗,能夠合理分配實驗室資源,制定科學的工作計劃,且擁有多年化學檢測實驗室工作經驗,這樣才能精準把控技術方向,在遇到復雜技術難題時做出準確判斷和決策。
規(guī)劃職責交接:提前梳理技術負責人的各項職責,形成詳細的職責清單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溝通會議,明確交接期間各項工作的臨時負責人。對于正在進行的重要檢測項目和技術研發(fā)任務,制定專門的過渡方案,保證項目不受人員變動影響,能順利推進。
二、內部變更流程
考核篩選人員:在實驗室內部展開嚴格的考核篩選,可通過理論知識考試、實際操作考核等方式,全面評估候選人在專業(yè)知識、技術能力等方面的表現。若有多名候選人,可組織公開競聘,由實驗室管理層和資深技術人員組成評審團進行打分評價,確定合適人選。
發(fā)布任命文件:確定新技術負責人后,實驗室要發(fā)布正式任命文件,包含新技術負責人的基本信息、任命職位、職責范圍等內容,并在實驗室內部進行公示。
三、CNAS系統(tǒng)操作步驟
檢測/ 校準實驗室:可直接在“實驗室 / 檢驗機構認可業(yè)務系統(tǒng)” 中操作。具體路徑為登錄系統(tǒng)后,點擊 “菜單”-“維護用戶信息”-“維護機構信息”-“結構化自行維護”,在此處更改技術負責人信息。操作時要仔細核對錄入信息,確保準確無誤。
其他類型機構:需將電子版變更資料,如變更說明、任命文件等發(fā)送至指定郵箱進行備案。郵件主題統(tǒng)一命名為“質量負責人和 / 或技術負責人變更 + 注冊號”。變更說明中要詳細闡述變更原因、時間節(jié)點、新負責人優(yōu)勢等內容。
此外,實驗室需在決定更換技術負責人后的20個工作日內,完成相關變更申請的提交工作。若變更過程涉及授權簽字人變更,要同時遵循授權簽字人變更的相關注意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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